本文旨在探讨浦东企业破产重整期间破产财产分配的相关规定。通过对浦东地区企业破产重整期间破产财产分配的六个方面的详细阐述,包括破产财产的范围、分配顺序、优先权、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执行程序以及监督机制等,旨在为企业和债权人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导,同时结合个人经验和行业案例,对浦东企业破产重整期间破产财产分配的规定进行深入分析。<

浦东企业破产重整期间破产财产分配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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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企业破产重整期间破产财产分配有哪些规定?

一、破产财产的范围

破产财产是指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用于清偿债务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包括:

1. 企业全部资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债权、知识产权等。

2. 企业收益:在破产重整期间,企业产生的收益也应纳入破产财产。

3. 企业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二、分配顺序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如下:

1.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受理费、管理人报酬等。

2. 共益债务:包括为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分配等而发生的债务。

3. 职工工资:包括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

4. 税款: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5. 普通债权:包括企业对外债务。

三、优先权

在破产财产分配中,某些债权人享有优先权:

1.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其债权优先于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受偿。

2. 职工工资和社保:职工工资和社保的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

3. 税款:税款债权在普通债权之前受偿。

四、债权人会议的召开

债权人会议是破产重整程序中重要的决策机构。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 债权人会议的召集:由管理人召集,债权人有权参加。

2. 债权人会议的表决:债权人会议的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

3. 债权人会议的监督:债权人会议的决议需经人民法院认可。

五、执行程序

破产财产的分配执行程序如下:

1. 财产评估:管理人负责对破产财产进行评估。

2. 财产变价:管理人负责将破产财产进行变价。

3. 财产分配:根据分配顺序,将破产财产分配给债权人。

六、监督机制

破产财产分配的监督机制包括:

1. 管理人监督:管理人负责监督破产财产的分配过程。

2. 债权人监督:债权人有权对破产财产的分配过程进行监督。

3. 人民法院监督:人民法院对破产财产的分配过程进行监督。

总结归纳

浦东企业破产重整期间破产财产分配的规定旨在确保破产财产的公平、公正分配。通过对破产财产的范围、分配顺序、优先权、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执行程序以及监督机制等方面的规定,旨在保障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重整和经济发展。

前瞻性思考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破产重整将成为常态。未来,破产重整制度的完善和细化将更加重要,特别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面,应进一步明确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提高破产财产分配的效率和公正性。

浦东经济园区招商平台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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